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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 |
館際合作服務(Interlibrary
loan)是各圖書館間為共享資源、互補館藏之不足的合作方式。
當您所需的資料無法從本館的館藏(紙本或電子資源)獲取時,即可透過館際合作服務,取得所需資料。
目前館際合作包含「線上館際合作服務」與「館際圖書互借」兩種。
- 「線上館際合作服務」主要透過「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來運作。
- 「館際圖書互借」主要是本校圖書館為秉持資源共享理念,增進讀者借閱合作館館藏的便利,特別與鄰近多所大學圖書館建立「館際圖書互借」關係,以促進雙方圖書資訊之交流與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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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線上館際合作服務 : 由全國文獻傳遞服務系統線上作業申請。本校圖書館是此服務的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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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對象 |
凡本校就學學生及現任教職員工,均可申請。 |
服務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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線上館際合作服務為一收費服務,收費的標準視各館政策而定。
一般而言,國內申請件複印費用每頁2至5元,外加服務費及/或郵資;借書費用為50至100元;
本館則依被申請單位之計費,向讀者收取所需費用,不另行收取其他費用。 |
| 服務範圍 |
圖書互借 |
各館互借政策不一,部分圖書館資料不提供外借,請您申請前查詢各館服務收費一覽表。 |
| 期刊複印 |
申請複印時,請遵守著作權法的規範,不得超過整份期刊的三分之一,且不包括電子期刊。 |
| 博碩士
論文 |
大多數圖書館的博碩士論文並不外借,而且若非作者授權,論文「只能複印三分之一」 |
| 其他資料 |
如參考工具書、報紙、視聽資料、電腦軟體等,目前均不在服務範圍內。 |
| 館際閱覽 |
持館際閱覽證至其他圖書館參閱資料。 |
| 申請方式 |
| 申請讀者帳號 |
如果您是第一次使用此服務,必須先在線上申請讀者帳號,填寫個人基本資料。
填寫完成送出後,一至二個工作天後,將以電子郵件通知您是否通過申請。 |
填寫
館際合作申請單 |
通過申請者,即可填寫館際合作申請單。
注意事項:
1.申請前,請先查核本館館藏資源是否有您所需資料,以節省資料取得時間及費用。
2.一份申請單,只能填寫一份書目資料,書目資料請儘量填寫完整,以利處理效率。
3.請留意電子郵件位址的正確性,以方便日後申請件的處理通知。 |
| 收件與取件 |
1.當被申請單位處理完成您所申請的文件後,將會寄至本館服務窗口,不會直接寄給您。
2. 本館收到文件後,會以電子郵件的方式通知您到圖書館取件並付款。
3.取件地點在圖書館辦公室。
4. 申請圖書借閱者,不可續借,且請在到期日前二日將書歸還至本校圖書館。逾期歸還者,將依被申請單位之罰則,由申請人支付逾期罰款。 |
| 館際圖書互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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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擴大館藏服務範圍及增進讀者取得書刊資料之便利,本館將加強與其他圖書館之合作關係,逐步與館藏豐富且地緣便利的圖書館進行館際圖書互借之合作服務,以促進圖書資訊之交流與利用,達資源共享之目標。
96年3月起,本校圖書館已與台灣大學圖書館及世新大學圖書館簽訂圖書互借協議書,開始提供本校師生到合作館借閱之服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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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際圖書互借規定 |
服務對象 |
本校學生及編制內教職員生 |
服務內容 |
憑館際互借借書證,可至各合作館借閱其館藏圖書。 |
辦理手續 |
憑學生證/服務證﹝不需押證件﹞至圖書館二樓櫃台借出館際互借借書證 |
使用期限 |
逾期歸還,停止館際圖書借書權一個月 |
合作館服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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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提供續借與預約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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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借圖書,如遇合作館急需,得要求讀者於指定時間內歸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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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份圖書資料不外借,如:期刊、參考書、視聽資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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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如有任何毀損或遺失,依合作館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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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 作 館 |
借閱冊數 |
借閱期限 |
續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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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大學圖書館 |
5 |
3週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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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新大學圖書館 |
5 |
3週 |
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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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區技專校院圖書館資源整合與共享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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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技專校院圖書館資源整合與共享計劃
http://www.takming.edu.tw/lib/natcu.htm
由教育部技職司主導組成之「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其中「圖書館資源共享與整合計劃」 子計畫為五年期滾動式研究計畫,參加之學校為北區 36 所技專校院。 主要實施項目說明如下:
• 共用式電子資料庫:
--「全民英檢初中級線上模擬試題資料庫」 及公播版光碟 2130 題各校一套,授權線上使用期限為 94 年至 98 年。( 帳號、密碼請洽圖書館二樓參考服務台)
--「超星中文電子書」 :由 「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跨類圖書資源共享中心 合購 10800冊,計六個專輯:06 - 地理圖書館 09 - 風俗習慣圖書館 24 - 民族學圖書館 28 - 世界史圖書館 43 - 中國文學圖書館 46 - 古代文獻。( 使用本資料,必須安裝超星閱覽器及註冊器,才能閱讀書本內容及下載與列印 ) 網址: http://ebk.chi.ascc.net/
• 通過「北區技專校院資源共享合作辦法」
中華民國93年11月22日「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
圖書館資源整合共享子計畫」
第二次核心小組會議通過
第一條(目的)
為加強北區技專校院圖書館之合作交流,秉持相互支援、互助互惠之原則,以期提升使用率及達成圖書館資源整合共享之最終目的,特訂定「北區技專校院圖書館資源共享合作辦法」(簡稱本辦法)。
第二條(合作館與服務對象)
本辦法之合作館涵蓋北區技專校院(含科技大學、技術學院及專科學校)圖書館,且為「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各校之圖書館(以下簡稱各館,另借用人所屬學校之圖書館以下簡稱借用館,提供借用之圖書館以下簡稱貸方館)。
服務對象係指各校在職專任教職員及在學各部學生(不含推廣部學生)。
第三條(合作項目)
本辦法包括之項目有「圖書互借」、「期刊互印」及「現場利用館藏與設施」等三項為原則。
第四條(推動召集人及任期)
「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各校依地理位置分大台北地區為「北北組」、桃園新竹地區為「北南組」及宜蘭花蓮地區為「北東組」,各組置推動召集人一人,以協助辦理相關事務及聯繫事項。
各組推動召集人採無任期制,由計畫主持人邀請之,因故辭退時應立即通知各館,待新接任人選產生後停止職務。
第五條(合作協議)
一、鼓勵各館加入「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以便於各館之服務對象利用「全國館際合作服務系統」進行線上圖書互借與期刊互印服務。
二、現場外借圖書及現場利用館藏與設施,需提出足以證明確屬於各館之服務對象的有效證件,學生需出示學生證、教職員需出示在職服務證,並誠意接受貸方館之服務人員利用電話或網路確認身份後方可辦理外借,如因故無法立即確認身份時,貸方館可暫拒絕外借,借用人不得有異議。
三、各館之服務對象均享有免費現場外借圖書之最優惠條件,線上外借圖書收費方式以「全國館際合作服務系統」各各館登錄之計價標準為依據,每人每次最高外借圖書3冊14天以上,得不續借與預約。
四、線上申請代印期刊,實際收費及收據開立方式仍以「全國館際合作服務系統」各館登錄之收費標準及相關規定為依據辦理。
五、各館之參考工具書、期刊、視聽多媒體、電子資料庫及限定館內使用之特殊館藏與設施,以現場利用為原則。
六、現場利用合作館館藏及內部設施,需遵守合作館之閱覽規則及相關使用規定。
七、借用人應善盡圖書資料之保護責任,如因利用上所造成之遺失、污損及欠繳逾期罰金時,由借用人全權負責賠償與繳納罰金,貸方館應通知借用館協力催還及催交罰金,惟因不可抗拒原因無法追回損失時,借用館應提出書面說明,供貸方館辦理財產損失及紀錄借用人之違規情事,終止其日後之所有權利。
八、外借圖書如遇貸方館急需,得隨時要求借用人於指定時間內歸還,必要時貸方館可通知借用館協力催還,借用館不得推諉。
九、關於賠償、逾期罰金等違規情事,應依據貸方學校之相關規定辦理。
第六條(成效與檢討)
各館應於每月10日提供上月使用數據給各組推動召集人,各組推動召集人彙整後交由計畫主持人編列造冊做為評估成效之參考依據,並應檢討與改進缺失。
第七條(制修訂)
本辦法參考「中華圖書資訊館際合作協會技專校院圖書館館際合作辦法」及「全國館際合作服務系統」之相關規定訂立,經「北區技專校院校際合作聯盟」圖書館資源整合共享子計畫核心小組會議通過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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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技專校院圖書館際合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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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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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技專校院圖書館館際合作辦法
全國技專校院跨校借書服務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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